热线电话:0515-86116619
热门关键词: 闸阀| 球阀| 止回阀| 电站阀| 疏水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产品展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阳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9 产品展示       发布人:贝博米乐体育

  做好城区内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中心城区防洪排涝能力,保证抗洪、排涝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防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23号)、《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抢险预案编制大纲(试行)》等法律和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因素导致的泗阳县中心城区(北至泗水大道、南至运河大道、西至G343、东至魏来路)发生洪水、涝水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响应责任,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内涝灾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实行属地负责,众兴街道、开发区等属地是各自区域内的责任主体。县各有关部门应支持、指导和督促属地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

  3.加强基层,依靠群众。加强基层排水防涝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和群众排水防涝的应对能力。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若发生内涝灾害和工程设施险情,属地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5.全面规划,重点突出。排水防涝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提高排水防涝标准。

  6.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及时预报洪涝灾害情况和影响区域,认真分析洪涝可能带来的危害,合理预排预泄,科学调度,确保安全。

  泗阳县城区内无山丘,属黄泛冲积平原。总体地势以泗水河为地势最高处,以泗水河为界,呈西高东低地势。城区内水网密布,有泗水河、包河、北门大沟、泗塘河等大小河道10余条,最终中心城区排水通道皆汇入六塘河。

  泗阳县位于暖温带南缘,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干冷、夏季湿热、春秋温暖,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4.2℃左右,年平均日照2215.9小时左右,年平均降雨量917.8毫米,丰水年份达1550.4毫米,枯水年份为585.2毫米,且降雨时空分布不均,6-9月份降雨量约占年降雨量的65%,极易形成集中暴雨,春季则多干旱,是个易旱易涝、水旱灾害频繁地区,7-9月常受台风影响,易形成特大暴雨。

  泗阳县地处沂、淮、沭、泗流域下游,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性气候,具有较明显的季风性、过渡性和不稳定性等特征,受近海区季风环流和台风的影响,冷暖空气交汇频繁,历史上洪涝灾害频发,素有“洪水走廊”之称。

  泗阳县以古黄河为界,南部为淮河水系,北部为沂沭泗水系。境内有洪泽湖、中运河、淮沭河等流域性河湖,有废黄河、六塘河等区域性河道,有县级骨干河道45条。

  中运河既承泄沂、泗洪水,又担负两岸农田灌溉、排涝的任务,是规划中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主要输水线路之一,同时又是苏北地区的黄金水道。我县境内中运河全长35.3公里,堤防长63.85公里,设计行洪流量1000立方米每秒,该河正常水位为16.0米,警戒水位为17.0米,防洪水位18.0米。

  六塘河在我县境内长36.62公里,流域面积279.29平方公里,正常水位8.5米~9米,警戒水位12.0米,2003年分淮入沂时水位达到12.26米。

  泗阳县总面积1418平方公里,现有辖10个乡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106.3万人,人口密度为750.8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约1.0亩,水田48万亩,旱田59.44万亩。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501.4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15.66亿元,比上年增长8.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19.29亿元,比上年增长8.3%。三产业体系为13.3:43:43.7。

  中运河在我县境内堤防长63.85公里,包括提防沿线座,正常灌溉水位线米,警戒水位线米,防洪水位线米。中运河工程大多兴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南水北调工程对一些主要工程进行了改造,但仍有部分工程经长时间运行,工程标准降低,防洪能力下降。

  六塘河堤防长35公里(庄滩桥至淮沭河),正常水位为8.5-9米,警戒水位为12米,2003年行洪水位达到12.26米,通过行洪暴露了六塘河沿线穿堤建筑物防洪功能的缺陷。这些工程大多建于60年代,分淮入沂工程实施中,拆建沿堤李圩、新华、夹滩等10座穿堤涵洞和泗塘河节制闸。

  近十年来,我县城市建设发展对主城区的排水系统有一定影响,天然河道、塘、沟、渠快速消失并而被地下管网取代,这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成为城区内涝排水能力变弱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治理城市内涝的首要问题。

  目前,通过中运河控制线建设和城区综合治理,实现了以中运河堤防为外围屏障,以内部骨干河道和配套设施为主体的南引北排、分级控制的防洪排涝体系,初步形成分级控制。城区外围排涝河道主要是六塘河,内河主要有小黄河、北门大沟、泗塘河、葛东河、老淮泗河、徐大泓河、淮泗河。

  城区排水方向:淮海路以南、泗水河以东、运河大堤以北、上海路以西涝水主要由南包河、北包河、中包河流入总包河后进入泗塘河,最终排入六塘河;淮海路以北、北京路以南、泗水河以东、上海路以西涝水主要由富春河、北京路南侧管涵、淮海路北侧管涵,排入泗塘河,局部地区排入中包河,最终入六塘河;泗水大道以南、北京路以北、泗水河以东、上海路以西主要有魏阳河、北京路北侧涵管排入泗塘河再入六塘河;上海路以东、运河堤以北、泗塘河以西、泗水大道以南主要有总包河、众兴路两侧管涵、意扬河、北京路以东两侧管涵、富春河、魏阳河、文城路两侧管涵入泗塘河,再入六塘河;343省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北门大沟以西,运河堤以北主要由五里中沟、八斗沟、淮海路、众兴路、北京路管涵排入北门大沟,局部地段经城区排涝站排入小黄河,再入六塘河;县经济开发区主要有路边管涵排入葛东河经徐大泓以及老淮泗河入淮泗河,再入六塘河,若六塘河水顶托关闭淮泗河挡洪闸,请求省防指调度,开启淮泗河调度闸经六塘河地涵再入下游总六塘河。

  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城区排水问题,及时规划,高效落实。2011-2020年相继实施北门大沟、泗塘河、南包河、老淮泗河、魏阳河整治改造工程,新建城西强排站、北门大沟拦污闸,上海路地下管涵、江阴路地下管涵以及对淮海西路北侧管涵做改造。实施了市民广场圆弧、上海路两侧慢车道、北京路、文城路等低洼易涝地区改造工程,对城区约5784座防坠网缺损严重的检查井重新安装更换,对破损严重的(52座)检查井盖板和井座进行了彻底维修和更换。结合道路改造,对众兴路、上海路、洪泽湖大道、解放路等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

  (1)我县中运河、淮沭河流域性河湖堤防,特别是受洪涝正面袭击的堤防安全。

  (2)城区危险破旧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户外广告及高空构筑物等的安全防护,雨涝排水系统、电力、通讯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

  成立县城区排水防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水防涝工作的会商部署、指挥协调、工程调度等工作。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区域内或本部门的排水防涝处置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面组织、指挥、协调中心城市排水防涝和抢险救灾工作。

  (1)组织排水防涝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依法防涝,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贯彻执行上级防涝指挥部的指令,统一指挥本区域内的防涝工作。

  (2)组织制(修)订本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布本预案应急响应与终止指令,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等。

  (3)组织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立即处理涉及排水防涝安全的有关问题。

  (4)组织会商汛情、涝情;当洪涝会造成较大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防涝抢险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灾害损失。灾后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修复水毁工程,帮助群众尽快重建家园。

  (5)负责内涝调度和应急物资调度,组织、指导、监督排水防涝物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

  负责辖区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辖区水情调度、排涝抢险组织、物资储备和使用等方面的指挥协调工作。掌握辖区各排水区域水情、工情、险情,研究制订辖区排水防涝预案、水情调度方案和排水设施抢险应急方案。及时准确地向县排水防涝领导小组汇报排水防涝、应急抢险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重大问题。

  牵头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排水防涝的行业管理及城区主要排涝泵站、河道的建设与管理;组织专职队伍对城区范围内河道堤防、水闸及泵站等水利工程进行巡查;指挥调度排涝水闸、泵站及时做好预排预降工作;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排水系统的排水管道全面清淤和清障疏通工作,保证城区排水管道、河道畅通;负责督导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暴雨设防标准的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建筑工程在建工地防御暴雨的安全管理、疏散工作;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少数的抢险机械随时待命;及时清洗整理城区道路范围内的危险倒斜树木,避免事故发生;暴雨过后及时组织对暴雨期间受浸泡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负责暴雨的监测与预警,密切监视雨情,及时发布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向排涝防汛指挥机构及相关单位提供有关气象信息;完善暴雨的预警信号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快捷,负责构建覆盖区内所有移动通信运营商及电台的“重大天气快速响应平台”等发布渠道,通过尽可能广泛的渠道向有关组织和公民发送重大气象信息;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负责协调流域机构及省、市管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工作,组织排涝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排水防涝雨情、重要排涝河流水情的测报、预报、分析工作,及时提供防御暴雨及城市排涝减灾工作的水情信息。

  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做好防涝物资储备、管理等工作;做好防涝抢险队建设、管理,开展抢险演练;制订抗灾水利工程措施、水利工程防汛急办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辖区内市政道路排水系统的排水管道全面清淤和清障疏通工作,保证排水管道畅通;负责检查辖区各种类型的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暴雨设防标准的落实;做好辖区建筑工程在建工地防御暴雨的安全管理、疏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少数的抢险机械随时待命;暴雨过后及时组织对暴雨期间受浸泡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负责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对城区各类广告设备、宣传牌等采取防范加强固定措施,没办法保证安全的提前拆除;配合县住建局、众兴街道做好阻碍中心城区河道行洪的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清除工作。

  负责组织和提供排涝抢险物资、人员、设备的运输工具,以及雨涝区人员、物资撤退运输的交通工具安排及设施建设;根据相关要求,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负责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协同公安局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船的优先通行;协同住建局及时清洗整理城区道路范围内的危险倒斜树木,避免事故发生。

  负责维护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对积水区过深的路段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利用交通监控系统,及时收集、监测主要路段的洪水及交通情况,并向市民发布出行指引,利用交通电子显示牌,协助发布暴雨预警信息;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及破坏水利、水文、通讯设施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水事纠纷,妥善处置因排水防涝引发的件;遇特大降雨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转移,保护内涝区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掌握全县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协助保证储存、转运安全,防止污染水体;灾情发生时,督查有关部门及早安排危险废物转移;发生水体污染事件时,负责监测,并及时向下游等有关地区通报,防止因水源污染造成次生灾害;负责城区河道排污口的监测,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并提出相关建议。

  负责督促和指导医疗单位的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安全;负责督导有关部门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救护受伤的抢险人员和群众,做好暴雨灾区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监控和保障灾区饮用水安全,及时提供暴雨灾区医疗卫生信息。

  积极协助相关单位争取省(中央)、市防涝补助资金,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涝物资储备、抢险救灾及除险加固工程配套经费;增加对防涝现代化决策指挥能力提升及相应水雨情遥测、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资产金额的投入;负责安排和调拨防御暴雨、抢险救灾、防汛岁修急办及除险加固工程配套经费预算,负责提供城市内涝处置及生活保障等资金,并监督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抢险救灾资金的使用。

  指导各部门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因受灾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组织指导协汛期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救援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形态趋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根据指挥部要求,开展排涝、供水等应急救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

  办公室职责:拟订排水防涝有关政策、管理制度等;具体编制排水防涝预案和演练方案;掌握雨情、水情及排水防涝动态,拟定排水防涝通告;提出应急响应与终止建议;检查督促、协调联络相关单位做好有关排水防涝工作;做好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工作;组织指导排水防涝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事务。

  1.雨情调度组:县住建局牵头,县水利局配合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调度等工作。

  2.信息发布组: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城市天气预报和趋势变化分析,县水利局做好水情预报、涝情发布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排水防涝及救灾抗灾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灾情统计、宣传报道等工作。

  3.应急处置组:县住建局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安全运用方面的技术指导;负责指导拟定工程抢险方案以及城区排水防涝工程抢险等工作。

  4.物资保障组:县住建局牵头,县水利局配合负责排涝抢险及救灾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

  按照排水防涝灾害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区域,分为特别重大内涝灾害(Ⅰ级、红色)、重大内涝灾害(Ⅱ级、橙色)、较大内涝灾害(Ⅲ级、黄色)和一般内涝灾害(Ⅳ级、蓝色)。

  中心城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超过20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或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毫米以上,并发生特别重大灾害。

  中心城市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或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小时达50毫米以上,并有几率发生重大灾害。

  中心城市较大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或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6小时达50毫米以上,并有几率发生较大灾害。

  中心城市较大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或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12小时达50毫米以上,并有几率发生一般灾害。

  县气象局负责监视洪涝灾害发展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并向社会发布。

  县水利局负责河湖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当发生降雨时,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重要站点水情应在30分钟内上报,为领导小组实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1.I级预警:受降雨及流域洪水影响,预计城区内部重要排涝河道或城区周边流域性河道水位达超标准洪水时,应提前24小时将水情信息和预报成果报送领导小组。

  2.II级预警:受降雨及流域洪水影响,预计城区内部重要排涝河道或城区周边流域性河道水位达校核洪水位时,应提前12小时将水情信息和预报成果送领导小组。

  3.III级预警:受降雨及流域性洪水影响,预计城区内部重要排涝河道或城区周边流域性河道水位达设计洪水位时,应提前6小时将水情信息和预报成果报送领导小组。

  4.IV级预警:受降雨及流域性洪水影响,预计城区内部重要排涝河道或城区周边流域性河道水位达警戒水位时,应提前3小时将水情信息和预报成果报送领导小组。

  县资规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排水防涝指挥部报告。

  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和预报信息,各部门应加强排水防涝自查,察觉缺陷及时整改和处理。办公室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督查,对发现的内涝等安全问题,责成相关的单位限期整改和处置。

  1.预案准备。加强宣传工作,制定必要的应对排水防涝常识的公益广告等,增强公众排水防涝的思想意识。根据《中心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处置方案。

  2.组织准备。建立完整排水防涝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落实排水防涝责任人、应急队伍和重点地段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开展排水防涝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各部门应定期举行不一样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响应能力。

  3.物资准备。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储备排水防涝设施、设备及相关物资和救生器材,并在重点地段及区域配备少数的抢险物资。建立完善与辖区内企业和事业单位储备物资的协作、共享机制。

  健全报告机制。加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建立健全防涝的预报机制。县气象局要及时将暴雨等各种突发性灾害天气信息向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水利局要及时报告水情、雨情及工情等,各相关的单位要及时报告各自辖区的工情、灾情等。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各类信息后,根据缓急程度决定自行处理或及时通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当中心城市范围24小时内发生或有几率发生50毫米及以上降雨时,气象部门首先向办公室通报气象预警信息。各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员到现场核实,并向办公室报告灾情发生时间、地点、基本灾情、受损情况等内容。办公室接到灾情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根据灾情发展与处置进展,适时续报应急信息。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的,根据真实的情况,通过县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由办公室负责分级发布。

  预警信息通过电视、电台和报纸等宣传媒体向公众发布,并由办公室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向城区内相关排水防涝机构及单位通报实时信息。县气象局应跟踪分析降雨的发展的新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雨情,为抢险救灾提供较为可靠依据。

  接到雨情预报后,有关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监测和预报积水程度,全方面检查城区排水管网,采取清淤疏浚措施,确保排水管道畅通,同时采取调度措施,预降河道水位。

  气象局负责暴雨信息的预警和发布,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县资规局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县住建局负责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险破旧房屋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县交运局负责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预警工作。

  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县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

  按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内涝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进入汛期,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一样的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非汛期,发布IV级以上响应时,要立即恢复24小时值班。必要时,由领导小组负责各主要排涝工程的统一调度。

  当出现特别重大内涝灾害时,领导小组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指挥部报告,发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指令。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县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作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抢险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涝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雨情、涝情预测与预报,做好重点工作调度,为灾区紧急调拨排水防涝物资,每天发布通报,报道雨情、涝情及排涝抢险措施。

  县财政局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交运局、县公安局为排水防涝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县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局根据自身的需求,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心城区排水防涝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视真实的情况启动I级响应,可依法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排水防涝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动员部署排水防涝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工作,及时控制险情。

  当出现重大内涝灾害时,领导小组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发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指令。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主持会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员派人员参加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排水防涝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派出由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排水防涝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涝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涝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水利工程调度,不定期发布雨情、涝情通报。

  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行使相关权利。由领导小组负责主持会商,具体安排排水防涝工作。同时,加强值班,按照权限调度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排水防涝和抗灾救灾工作。

  当出现较大内涝灾害时,领导小组发布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指令,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相应的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同时密切监视雨情、涝情发展变化,加强对排水防涝工作的指导。

  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组织排水防涝抢险,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开展排水防涝工作,并将排水防涝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当出现一般内涝灾害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指令,由事发地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雨情、涝情监视和排水防涝工作的指挥,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1.中心城区内涝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性质,迅速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单位联系,由相关单位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必要时,由领导小组负责各主要排涝工程的统一调度。

  2.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应急处置措施,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3.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处置排水防涝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因洪灾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由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各区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

  1.当每年汛期将至时,县住建局安排疏通排水管网,并对城区内的几条骨干排水河道进行清障疏浚。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工作:

  (2)城区各相关单位对其办公和生活区的下水道进行疏浚,确保与主次干道的下水管道相连、相通。对容易积水的地段,需重新铺设下水道或挖沟开渠的,要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汛期之前完成施工。

  (3)城区一些在建道路的排水工程应保证铺好的管道与主干道、河道相通,保证畅通不阻水。开挖好的基槽内不得堆放建筑材料,要留有足够的断面保证滞水排得出。

  (4)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克服困难,储备一定数量防汛物资,包括草包、袋子、绳子、木桩、铁丝、铁锹等。

  2.当城区出现强降雨时,立即通知众东灌区关闭西门闸、竹络坝渠首闸。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组织巡查,疏通堵塞的管道及排水河道障碍,组织人员打开积水路段井盖,加快排水,并安排人员值守,做好相关安全警示措施。必要时,组织机械对内涝严重地段进行强排。

  (3)地势低洼的单位,要组织人员垒堤筑坝挡水,防止洪水进入厂房、仓库、商店,保证工厂的正常生产和商店正常营业。

  发生强降雨时,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城区道路管网巡查,发现路面积水时,相关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疏通管网,迅速清理路面汇水时被树叶、垃圾等堵塞的窨井盖,确保排水通畅;

  各易涝区应明确第一责任人,加强积水情况巡查,发现积水情况时,首先确保管网通畅,若排水仍然不畅,现场巡查人员立即将积水情况上报,并组织人员、水泵等机械设备架机强排,水泵出水管连接附近外排河道;积水较深且排水困难的地段,利用应急排水车抽排。

  根据响应级别,抢排队应及时调用应急响应级别相应的排涝抢险物资,并在30分钟内到达积水地段。

  当内涝灾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时,应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响应等级。

  1.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调用。

  2.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内涝灾害后,事发地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指挥机构应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出现内涝灾害后,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等,全力投入应急抢险。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开展灾后自救和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并报县应急管理局。

  县工信局协调相关通信企业,保障排水防涝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信息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县电信、移动、联通及其他通信运营部门要统一协调。根据需要建立跨部门、多手段,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微波和卫星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的维护,指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和紧急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期间的通讯畅通。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确保各种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

  紧急情况下,可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便捷手段直接向社会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防涝指挥系统,完善覆盖整个城区主要排涝工程的水雨情遥测系统,对城区排涝工程的水情、雨情、工情实行全天候监控;形成覆盖城区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城区范围内的易积易涝区域,实行全天候监控,确保及时准确发现积涝情况;建立并完善视频会商系统,遇紧急情况,迅速开启系统,便于领导及时获取准确信息,为领导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1.重点区域和工程抢险保障。对重点区域或易出现险情的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经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实施。

  2.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引导、就近资源利用等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需要专业知识的抢险救援,综合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抢险应急队伍由防汛专业抢险队、军队、武警、基干民兵及群众等组成。住建、水利、公安、消防、卫健、供电等部门要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建立防汛抢险专家库。县公安局接到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到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属地政府和社区要组织和发动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障工作。

  3.治安保障。县公安局负责做好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排水防涝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戒、警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物资储备。排水防涝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储备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防汛仓储点应便于交通、运输,一般按照就近储备的办法,对于一些重点险工段应现场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在防御洪涝紧急时刻,排水防涝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征用社会物资和设备。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必须保障防涝救灾物资的随时调运,确保车船畅通无阻。

  (2)物资调拨。当发生较大及以上险情,事发地物资不足时,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可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申请防汛物资。中心城区排水防涝物资主要保证城区的排涝抢险物资急需。

  防汛物资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防汛仓储点应便于交通、运输,一般按照就近储备的办法,对于一些重点险工段应现场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在排水防涝紧急时刻,排水防涝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征用社会物资和设备。公安、交运部门必须保障防汛救灾物资的随时调运,确保车船畅通无阻。

  5.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助县交运局,保障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负责涝水时道路安全。

  对排水防涝指挥部车辆给予免费优先通行。县交运局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运,以及人员、物资的撤退运输,确保交通畅通,确保防涝救灾人员、转移人员、救灾物资等畅通无阻,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以保障防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防涝要求,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涝安全;负责处理本系统阻水桥梁、码头等障碍;汛情紧张时,根据防涝要求,通知船只限速行驶直到停航;协同县公安局,保证防涝抢险救灾车船的优先通行。

  6.医疗卫生保障。县卫健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工作。

  暴雨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病处理有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汛前,县卫健局应制定救灾防病方案,下发各医疗卫生单位,并且要督促落实。各有关医疗单位,应按照救灾防病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门救灾人员、抢险救护车以及病床,确保灾情发生时能立即投入救灾抢险中去。

  救灾以及灾后的疫情监测、防疫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灾民临时安置站进行疫情监测、消毒,检测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必要时可对灾民进行预防性接种等手段来防止多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7.社会动员保障。各排水防涝指挥机构应根据内涝灾害发展趋势,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排水防涝工作。

  排水防涝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排水防涝的责任,出现内涝灾害后,排水防涝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各企业做好自排自救措施的同时,应配合所在辖区排水防涝指挥机构的统一要求,组织人力、物力参与区域排水防涝工作。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等,全力投入应急抢险。

  8.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落实好排水防涝抢险救灾资金,并及时下拨;县水利局、民政局要做好抗灾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方案,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抗灾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也要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工作。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滥用、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9.供电保障。供电公司负责抢险排涝的正常用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出现内涝灾害的区域应组建抢险维修队伍,落实责任,制订救灾现场临时供电办法,确保应急期间的用电需求。

  需保证水雨情监测、灾害预防和预警以及紧急救援各方面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加快完善科学的防涝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不断提高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在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灾害评估的基础上,实现智能化和数据化,确保决策的快速和科学。

  县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卫健局等相关单位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1.宣传。加强排水防涝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能力。在媒体上公布报警电话,提高公共应对能力和参与意识。企事业单位、公民应积极参与排水防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洪涝灾害风险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有义务自觉配合御洪涝灾害的各项工作。

  2.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工作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严格培训考核,保证培训质量。编制排水防涝应急培训教材,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应急法律和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教育,提高群众的避险水平和能力。

  3.演练。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多部门联合演练,一般1—2年举行一次。

  发生洪涝灾害的众兴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展开救援。县民政局负责接收和安排国内和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援助。县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负责接收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援助以及其他援助。根据不同渠道分级接收、统计、归类整理、分布并且监督各种社会救助。实施过程中实现逐级负责、责任到人。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对于需要心理援救的受灾群众,红十字会组织心理专家开展心理治疗。

  洪涝灾害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加强灾后救灾恢复生产工作领导,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各有关部门灾后善后工作具体如下:

  (7)县卫健局负责灾区防疫医疗工作,做好灾区防疫消毒和日常防疫药品的发放工作,防止灾后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8)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灾区的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9)泗阳县各有关保险公司,迅速做好灾害事故损失的查勘理赔工作,及时将受灾保户赔款赔付到位,协助灾害保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当灾情发生时,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防涝物资的消耗情况,由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统一协调调拨。紧急状况下,在向上级申请物资调拨的同时,可以就近征用国有或私有物资,灾情过后给予相应补偿。

  灾后,针对排水防涝抢险过程中防涝物资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涝的要求,及时做好物资核销、储备申请等工作,并尽快补充到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涝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到破坏的交通、供电、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建设。

  洪涝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组织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实施理赔,尽快赔付灾区投保单位、家庭和个人钱款。启用蓄滞洪区根据调度指令,对于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及时统计上报并按规定给予补偿。

  洪涝灾情过后,办公室应针对防御洪涝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对灾情进行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向上级汇报灾情及抗灾情况。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各界和群众对中心城区防汛排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城区防汛排涝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便进一步做好防御洪涝抗灾工作。

  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结合实际制订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指导并督促中心城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建设工程、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根据实际要,制定切实可行、高效简练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推诿扯皮、措施不到位、执行命令不及时,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南至淮海路北侧(含),北至北京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西至桃源路(不含)

  南至众兴路(含),北至淮海路南侧(含)东至上海路(不含),西至桃源路(不含)

  南至淮海路(不含),北至泗水大道(含)东至泗塘河西路(含),西至上海路(含)

乐鱼app下载独播_乐鱼登录网站

地址:江苏省建湖县宝塔南街72号

电话:0515-86116619

邮箱:qwd6218@sina.com